近日,西藏自治區發布《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場內評價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包含五章二十二條內容,對代理機構行為規范、評價考核、評價考核結果運用等方面進行了細化。
代理機構行為規范方面,要求代理機構的交易行為遵守以下六項規定。(一)按照交易中心的交易流程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入場登記、交易資料提交、場地預約申請、公告發布、專家抽取、組織開標評標相關工作等交易環節內容;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二)在交易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代理項目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三)項目入場登記受理按照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評標場所預約工作流程規定執行;通過交易平臺告知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多標段、大件樣品、預計潛在投標人多、現場演示、遠程異地評標、需特定人員現場簽到等專業化和個性化需求內容);與交易中心相關部門事先溝通,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招標(采購)公告、招標(采購)文件、答疑澄清或者補充文件、中標公示等相關交易資料內容符合規范要求,報送及時、無錯漏,紙質版(若有)和電子版(含網上發布的交易信息)內容一致。(四)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最遲應在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前10分鐘到崗,佩戴工作證,按照現場管理要求有序組織開標評標相關工作。(五)開標活動應組織嚴密,流程規范緊湊,保持現場秩序良好。(六)遵守評標評審區管理規定,按照招標(采購)文件要求準備評標評審資料,按照法定職責開展評標評審期間工作。
評價考核方面,要求交易中心日??己藢嵭小耙粯艘辉u”,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有以下五種行為的,交易中心現場工作人員需如實記錄,按程序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一)在簽收、開標、評標、封存等環節發現偷換投標評標文件的。(二)評標評審過程中違規進入其他項目評標室;發表帶傾向性的言論干擾評標評審委員會正常評標評審工作;代替評委評分的。(三)評標評審期間,通過暗示、誘導、許諾、行賄等手段接觸評標評審委員會成員的。(四)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接受投標(響應)文件的。(五)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評價考核結果運用方面,年度考核結果供招標(采購)人在選取代理機構時參考運用,并作為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進行評價的依據。
來源:中國招標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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